服務項目單位 | 四川聚誠達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地址 | 達州高新區匯通大道8號 | ||
聯系人 | 楊李 | ||
技術服務項目組人員名單 | 項目負責人:李雪梅 參與人:李雪梅、曹旭、朱馮春、譚周埡、黃曉靜 | ||
現場調查時間 | 2023.9.20 | 現場調查人員 | 李雪梅、曹旭 |
現場采樣時間 | 2023.9.21-23 | 現場采樣人員 | 李雪梅、曹旭 |
用人單位陪同人 | 楊李 | ||
過程 | 前期資料收集、現場調查、編制方案、現場檢測,實驗室交接,實驗室分析,數據計算過程;報告初稿編制完成、進行內審,內審質控程序,報告完成終稿。 | ||
結論與建議 | 結論:1、本次對四川聚誠達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各作業場所的石灰石粉塵、苯、甲苯、苯乙烯、高溫、甲醛、噪聲7種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檢測,其中石灰石粉塵2個檢測點,苯、甲苯5個檢測點、苯乙烯3個檢測點、高溫3個檢測點、甲醛5個檢測點,噪聲9個檢測點。 2、石灰石粉塵共檢測2個崗位2個作業點,各崗位作業人員接觸石灰石粉塵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同時,各崗位作業人員接觸矽塵(總塵)的短時間最大接觸濃度均未超過峰接觸濃度要求。 3、苯、甲苯:共對5個崗位進行了檢測,其各崗位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職業接觸限值要求。 4、苯乙烯:共對3個崗位進行了檢測,其各崗位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職業接觸限值要求。 5、甲醛:共對5個崗位進行了檢測,其各崗位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職業接觸限值要求。 6、用人單位檢測結果顯示,模壓、浸膠各操作崗位WBGT指數檢測值為32.1℃、27.0℃,為Ⅲ、Ⅰ級高溫作業。 7、用人單位檢測結果顯示噪聲共檢測6個崗位工種,9個作業點數進行了檢測;對6個崗位的8h和40h等效連續A聲級進行了計算,除切割工檢測結果不符合GBZ2.2-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外,其余崗位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投料工、模壓崗位作業人員接觸噪聲的8小時等效A聲級超過80[dB(A)],為噪聲作業崗位。 建議:(1)防護設施方面:加強各環節防護設施的維護。 (2)個人防護方面:根據不同崗位需求為員工配備適用的防塵口罩、防噪耳塞、手套等防護用具;加強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在進行作業過程中要注意個人防護,尤其是加強粉塵作業崗位及噪聲作業崗位個人防護用品佩戴的監督力度。 (3)職業健康監護方面:建議用人單位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定期組織生產人員針對粉塵、苯、高溫、甲醛、噪聲進行職業健康體檢; (4)職業衛生管理方面:建立職業衛生管理檔案和制度,按照《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的規定及時、如實的向所在地衛生健康主管部門進行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并接受其監督檢查(網址:https://www.zybwhsb.com/); (5)做好作業人員的職業衛生培訓工作,普及職業衛生知識,提高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 ||
技術審核專家組評審意見 | 1、按現行職業衛生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完善了評價依據中法律、法規、文件及技術規范、標準中相關條款內容; 2、根據檢測結果情況,完善了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分析與評價; 3、完善了對用人單位應急救援、個人防護用品等方面的建議; 4、全文修改了其他文字錯誤。 | ||
相關圖像影像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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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單位 | 四川聚誠達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地址 | 達州高新區匯通大道8號 | ||
聯系人 | 楊李 | ||
技術服務項目組人員名單 | 項目負責人:李雪梅 參與人:李雪梅、曹旭、朱馮春、譚周埡、黃曉靜 | ||
現場調查時間 | 2023.9.20 | 現場調查人員 | 李雪梅、曹旭 |
現場采樣時間 | 2023.9.21-23 | 現場采樣人員 | 李雪梅、曹旭 |
用人單位陪同人 | 楊李 | ||
過程 | 前期資料收集、現場調查、編制方案、現場檢測,實驗室交接,實驗室分析,數據計算過程;報告初稿編制完成、進行內審,內審質控程序,報告完成終稿。 | ||
結論與建議 | 結論:1、本次對四川聚誠達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各作業場所的石灰石粉塵、苯、甲苯、苯乙烯、高溫、甲醛、噪聲7種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檢測,其中石灰石粉塵2個檢測點,苯、甲苯5個檢測點、苯乙烯3個檢測點、高溫3個檢測點、甲醛5個檢測點,噪聲9個檢測點。 2、石灰石粉塵共檢測2個崗位2個作業點,各崗位作業人員接觸石灰石粉塵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同時,各崗位作業人員接觸矽塵(總塵)的短時間最大接觸濃度均未超過峰接觸濃度要求。 3、苯、甲苯:共對5個崗位進行了檢測,其各崗位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職業接觸限值要求。 4、苯乙烯:共對3個崗位進行了檢測,其各崗位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職業接觸限值要求。 5、甲醛:共對5個崗位進行了檢測,其各崗位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職業接觸限值要求。 6、用人單位檢測結果顯示,模壓、浸膠各操作崗位WBGT指數檢測值為32.1℃、27.0℃,為Ⅲ、Ⅰ級高溫作業。 7、用人單位檢測結果顯示噪聲共檢測6個崗位工種,9個作業點數進行了檢測;對6個崗位的8h和40h等效連續A聲級進行了計算,除切割工檢測結果不符合GBZ2.2-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外,其余崗位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投料工、模壓崗位作業人員接觸噪聲的8小時等效A聲級超過80[dB(A)],為噪聲作業崗位。 建議:(1)防護設施方面:加強各環節防護設施的維護。 (2)個人防護方面:根據不同崗位需求為員工配備適用的防塵口罩、防噪耳塞、手套等防護用具;加強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在進行作業過程中要注意個人防護,尤其是加強粉塵作業崗位及噪聲作業崗位個人防護用品佩戴的監督力度。 (3)職業健康監護方面:建議用人單位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定期組織生產人員針對粉塵、苯、高溫、甲醛、噪聲進行職業健康體檢; (4)職業衛生管理方面:建立職業衛生管理檔案和制度,按照《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的規定及時、如實的向所在地衛生健康主管部門進行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并接受其監督檢查(網址:https://www.zybwhsb.com/); (5)做好作業人員的職業衛生培訓工作,普及職業衛生知識,提高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 ||
技術審核專家組評審意見 | 1、按現行職業衛生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完善了評價依據中法律、法規、文件及技術規范、標準中相關條款內容; 2、根據檢測結果情況,完善了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分析與評價; 3、完善了對用人單位應急救援、個人防護用品等方面的建議; 4、全文修改了其他文字錯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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